全力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工作,繼續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工作,做好墻體材料革新工作,加大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力度……為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規劃目標,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關于做好2008年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就今年工作目標、總體要求、重點領域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意見》提出,2008年年底,建設領域實現節約1600萬噸標準煤目標,其中: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實現節能800萬噸標準煤;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對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建筑實施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實現節能300萬噸標準煤;加強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與改造,實現節能200萬噸標準煤。發展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在建筑中應用,實現替代常規能源300萬噸標準煤。
根據《意見》關于抓好重點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的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繼續強化新建建筑執行節能標準的監管,把做好有關建筑節能的設計、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建筑節能施工監督導則》、《綠色施工導則》的貫徹落實作為質量檢查、節能專項檢查工作的重點,力爭2008年底全國新建建筑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達到80%以上。要積極推廣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筑和綠色建筑。有條件地區要研究制定新建建筑節能65%的強制性標準,并頒布實施。認真貫徹《民用建筑節能信息公示辦法》,對新建(改建、擴建)和進行節能改造的民用建筑,要對其節能性能、節能措施、保護要求等進行公示。要按照《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暫行辦法》,選擇一批建筑開展能效測評標識試點。
《意見》要求,繼續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工作。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把應用可再生能源作為轉變建筑用能結構的重要抓手,組織對本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和應用潛力進行調查評估,通過組織示范項目等方式進行推廣應用,要積極研究強制性推廣政策和鼓勵推廣的經濟政策。承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地區,要加強示范項目的管理,確保實現預期節能環保效益。要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標準規范和技術文件。
為加快推進墻體材料的革新,《意見》強調,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會同同級工商、質檢部門認真做好建筑節能材料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抓好新型墻體材料推廣與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推廣應用保溫隔熱性能好、輕質、利廢、環保的新型墻體材料;大力推廣高強鋼、高性能混凝土等新型建筑材料;確保2008年底前第二批256個城市完成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目標。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要求各級主管部門應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應研究建立建設領域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嚴格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察,對本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情況進行督察,及時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報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半年將組織開展建筑節能、供熱體制改革、污水處理廠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的專項檢查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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