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08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08]8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8]106號)文件精神,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規劃目標,現就做好2008年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和總體要求
(一)節能目標。到2008年年底,建設領域實現節約1600萬噸標準煤目標,其中: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實現節能800萬噸標準煤;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對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建筑實施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實現節能300萬噸標準煤;加強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與改造,實現節能200萬噸標準煤。發展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在建筑中應用,實現替代常規能源300萬噸標準煤。
(二)減排目標。到2008年年底,新增城市污水處理能力1200萬噸/日,力爭用兩年時間在36個大中城市率先實現污水的全部收集和處理。加強城鎮垃圾處理場建設運行的監管。
(三)總體要求。認真貫徹《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08年節能減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08]8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8]106號)文件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節能減排作為轉變建設領域增長方式的重要抓手,強化責任考核,完善體制機制,突出重點工作,搞好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使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抓好重點領域節能減排工作
(一)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在城市規劃編制中應體現符合當地可持續發展要求,將資源和環境保護要求作為強制性內容。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不予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通過施工圖審查,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繼續督促和指導地方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比重。
(二)全力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工作,提高節能水平。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繼續強化新建建筑執行節能標準的監管,把做好有關建筑節能的設計、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建筑節能施工監督導則》、《綠色施工導則》的貫徹落實作為質量檢查、節能專項檢查工作的重點,力爭2008年底全國新建建筑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達到80%以上。要積極推廣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筑和綠色建筑。有條件地區要研究制定新建建筑節能65%的強制性標準,并頒布實施。認真貫徹《民用建筑節能信息公示辦法》,對新建(改建、擴建)和進行節能改造的民用建筑,要對其節能性能、節能措施、保護要求等進行公示。要按照《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暫行辦法》,
(三)繼續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工作。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把應用可再生能源作為轉變建筑用能結構的重要抓手,組織對本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和應用潛力進行調查評估,通過組織示范項目等方式進行推廣應用,要積極研究強制性推廣政策和鼓勵推廣的經濟政策。承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地區,要加強示范項目的管理,確保實現預期節能環保效益。要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標準規范和技術文件。
(四)深化供熱體制改革,推動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各地要繼續推動采暖費補貼“暗補”變“明補”改革,并同步建立個人熱費帳戶。認真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印發的《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和我部印發的《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技術導則》等文件精神,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實行按用熱量計量收費制度。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按用熱量計量收費的實施辦法。我部確定的12個供熱計量示范城市,要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完成今年的供熱計量示范任務。要貫徹《關于推進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盡快落實第一批改造項目,確保在2008年采暖季前完成。
(五)做好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工作。我部和財政部確定的24個示范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繼續按照《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完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任務。北京、天津、深圳要加快推動動態能耗監測平臺建設任務,完成分項計量裝置安裝任務。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教育主管部門做好《關于進一步推進高等學校節約型校園建設加強節能節水工作的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盡快確定第一批高等學校開展節約型校園示范。
(六)強化公共建筑空調節電管理。新建公共建筑使用中央空調系統的,應對空調系統進行優化設計,空調系統建成后應進行能效測評。投入運行的公共建筑,應建立空調系統運行管理制度,優化空調運行模式。鼓勵并扶持專業節能服務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對中央空調系統實施節能改造。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貫徹落實《公共建筑室內溫度控制辦法》,積極推廣使用變頻、變風量、流量可調系統、太陽能采暖制冷、地源熱泵、余熱源熱泵、高效冷卻塔和高效換熱器等節能新技術、新設備,提高空調運行效率。
(七)做好墻體材料革新工作。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抓好新型墻體材料推廣與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推廣應用保溫隔熱性能好、輕質、利廢、環保的新型墻體材料。大力推廣高強鋼、高性能混凝土等新型建筑材料。確保2008年底前第二批256個城市完成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目標。認真貫徹《關于加強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號),會同同級工商、質檢部門認真做好建筑節能材料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
(八)加大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力度。科學規范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建設規劃的編制,完善并落實軌道交通與步行、自行車交通的銜接規劃,建立安全、連續、舒適、暢通的軌道交通與行人、非機動車通行系統,充分發揮軌道交通網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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