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衛生廳日前向全省各市(行署)衛生局及省森工、農墾總局衛生局發文,要求深入貫徹《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監管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要求和當前省內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形勢,認真貫徹執行。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的廣泛應用,為群眾提供了舒適的環境,同時也增加了空氣傳播性疾病的風險。面對當前全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形勢嚴峻,黑龍江省衛生廳明確要求做好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監督管理,保證公共場所衛生,同時提高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條件和質量,防控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通知》的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盡快組織衛生監督機構對轄區內公共場所開展檢查,摸清本轄區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數量、類型、使用年限、衛生狀況及清洗消毒等基本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認真填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一覽表》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檢查表》。對檢查中發現存在重大衛生安全隱患的單位,要采取下達整改意見書、通報等方式督促其整改。
與此同時,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強化責任意識,切實做好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和專業清洗機構的技術評估、技術咨詢和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建設,切實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公共場所集中空調的衛生檢測和評價能力。
各地要結合目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切實消除和控制空氣傳播性疾病傳播與流行的潛在危害。要加強將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監督檢查作為公共場所日常監督的重點,將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結果和公共場所的日常檢查結果作為監督執法的依據。在新辦、延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時,要嚴格按照《通知》的有關要求執行。
同時,黑龍江省衛生廳要求推進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監督,與正在開展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相結合。積極開展對公共場所經營人員的宣傳和培訓,提高經營管理者的衛生意識和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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